中廣網(wǎng)北京12月4日消息(記者滿朝旭)據(jù)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南水北調工程通水進入倒計時,對于這項歷時10年建設的工程,在驗收前,工程質量問題責任追究標準進一步得到了明確。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明年將實現(xiàn)通水,后年中線工程會通水,今年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對工程質量開展集中整治,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監(jiān)督司副巡視員趙世新坦言,有些問題如果不及時發(fā)現(xiàn),會后患無窮。
趙世新:土石方填筑,填到堤腳,壓實度不夠的話,如果不被我們發(fā)現(xiàn),然后驗收通水,那就有可能將來造成滲水,從滲水到管涌,最后有可能造成堤防潰決。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南水北調建設質量問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近日頒布,將工程質量問題分為了質量管理違規(guī)行為、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三類,并劃分了不同等級,對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趙世新:對責任單位可以采取五部聯(lián)處、清退出場、留用察看、通報批評、向主管單位通報、約談、責令整改和經(jīng)濟處罰8種直接責任追究措施,對責任人有10種直接責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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