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9 08:30 來源:央廣網 打印本頁 關閉
央廣網蘭州9月29日消息 昨天下午,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首批100名終生禁駕駕駛人名單。請聽甘肅臺記者邵靜的報道:
自2011年5月1號《刑法修正案(八)》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醉駕入刑施行以來,對因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和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兩種情形,被依法實施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即“終生禁駕”。今天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首批終生禁駕的100名駕駛人。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鐘山出錄音:向社會公布“終生禁駕”名單的目的,在于警示教育駕駛人,使其清醒認識酒后駕駛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嚴重后果。同時,震懾心存僥幸的交通違法犯罪人員,提醒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自覺抵制酒駕、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引以為戒,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創(chuàng)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今天公布的首批100名終生禁駕的駕駛人涉及全省14個市州。其中,因酒駕的案件26起,因肇事逃逸的案件74起;有23人被判處實刑,71人被判處緩刑;駕齡最長的20年,最短的3個月;年齡最大的60歲,最小的23歲。酒駕判處最高刑的13年,逃逸判處最高刑的11年。
甘肅臺消息
責編:張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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