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須“轉型”為“非營利性”
10月14日,鄭州市啟動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 “四大專項行動”劍指校外培訓。
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
本次專項治理,鄭州市將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解決過多過濫問題。今后,鄭州市現(xiàn)有的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統(tǒng)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為強化培訓收費監(jiān)管,我市將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用要全部存入培訓機構學費專用賬戶,采用銀行存管模式開展資金監(jiān)管,將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銀行。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存管資金撥付須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fā)生。
據(jù)了解,2021年12月31日前,義務教育階段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此前已繳納費用且消費未清零的學生進行“消課”。在未重新審核登記和新的收費政策出臺前,此類培訓機構不得收取新的課時費和招收新生。
義務教育9類課程按照學科類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shù)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課程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
對非學科類的培訓機構,區(qū)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由體育部門、文旅部門和科技部門等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jīng)審批多址開展培訓、超范圍經(jīng)營的校外培訓機構。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綱超前強化應試”
今后,校外培訓須嚴格教材管理,確保學科類培訓機構使用的教材符合相關規(guī)定,嚴禁提供和使用境外教育課程。嚴禁出現(xiàn)“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規(guī)行為,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
教育部門負責建立教師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校外培訓機構教師臺賬。學科類培訓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堅決查處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參與培訓。
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上市融資
我市規(guī)定,今后,對校外培訓機構要進行嚴格的資本管理。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fā)行股份或支付現(xiàn)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機構資產(chǎn);外資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jīng)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主要用于培訓業(yè)務經(jīng)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yè)務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堅決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定期公布“黑白名單”
按照計劃,鄭州將成立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專班,不斷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級分類監(jiān)管,推進監(jiān)管模式創(chuàng)新。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暢通監(jiān)督舉報途徑,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舉報、媒體監(jiān)督作用。
縣級教育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按照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辦學行為要求和登記管理有關規(guī)定,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抽查等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年檢結果和“黑白名單”,引導家長明白消費、理性消費。
對不具備辦學資質、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今后鄭州市將及時曝光。
全市專項治理要分“三步走”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將分三個階段實施。2021年10月底前進行全面部署,通過全域走訪、重點調查、機構申報、群眾監(jiān)督等多種途徑,對校外培訓機構情況進行再排查、再核實、再統(tǒng)計,摸清底數(shù)清單,完善工作臺賬、分類登記造冊;11月至12月底前是集中治理和整改階段;2022年1月以后是全面鞏固和提升階段,我市將認真分析專項治理行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嚴管相結合、聯(lián)合執(zhí)法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立體化、科學化、法治化、長效化的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體系,為校外培訓降溫,為家庭和學生真正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