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臨近高考,企業(yè)想方設法違規(guī)推銷“學府卡”等教育用品的現象,浙江省教育廳發(fā)出緊急通知,部署開展排查,并明確提出發(fā)現的問題將及時有效處置,涉及亂收費和收取好處費行為的,堅決予以清退,并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12日從浙江省教育廳了解到,近年來,由于社會需求較大,許多企業(yè)把該類卡生產視為商機,開發(fā)相關軟件,往往通過學校教師違規(guī)開展推銷活動。據了解,目前社會上銷售的“學府卡”是一種電子上網卡,持有該類卡提供的賬號密碼,就可查看有關網站的相關內容。網站的主要內容有復習備考的參考資料、志愿填報信息、高校專業(yè)信息、心態(tài)測評和專業(yè)選擇測評等,視功能不同,價格從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
浙江省教育廳在通知中指出,各地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工作。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教育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包括課本、作業(yè)本、國防教育(軍訓)、愛國主義教育、體檢、伙食費。中小學校為學生首次辦理的學生證、借書證、就餐卡、校園一卡通、畢業(yè)證書等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時使用或應當取得的各類證、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補辦時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和補辦證、卡工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用。除上述服務性項目和代收費項目外,各地、各學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
同時,浙江省禁止教師(班主任)擅自利用自身影響力,采用引導、暗示、介紹甚至強迫等手段和方式幫助社會企業(yè)、個人推銷教育用品并從中牟利,維護教師良好社會形象。
據了解,浙江省教育廳決定要將治理違規(guī)推銷教育用品工作納入中小學?己嗽u價內容。并要設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主動接受公眾、家長和媒體監(jiān)督,認真核查舉報投訴,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記者 岳德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