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超千萬、獲刑十年半的廣西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貪腐細節(jié)近日被披露。趙麗自當上大新縣委書記后就開始斂財,其專職司機充當“收銀員”分得三分之一的贓款約400余萬元。
貪官與司機的“斂財組合”出現(xiàn)在不少貪腐案件中。一些司機憑借接近領導的特殊身份參與貪污、受賄、洗錢,甚至還有人成為了“主謀”。
鏟除“司機腐敗”的土壤,制度的“籠子”確實需要進一步扎緊,而對于領導干部來說,更為重要的是:在增強自身“免疫力”的同時,管好家屬和下屬等“身邊人”。
領導干部和其“身邊人”“組團腐敗”的案例并不鮮見。有些領導干部對“身邊人”失察失管,自身抵抗力不足,被“拉下水”;有些則權力觀扭曲,默許、縱容、助長“身邊人”的貪腐行為;更有甚者,自己在背后“提線”,讓“身邊人”作為“木偶”活躍在臺前。無論哪種形式,他們蛇鼠一窩、沆瀣一氣,隱蔽性強,預防查處的難度也更大。
為從嚴治黨,中央三令五申領導干部要管好“身邊人”。習近平總書記1月22日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再次強調(diào),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從嚴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各級領導干部對此應該警鐘長鳴。
現(xiàn)如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正在一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態(tài)度不會變、決心不會減、尺度不會松。倘若還有領導干部將管好“身邊人”的告誡當兒戲,不收斂不收手,最終必將落得與趙麗及其專職司機一樣的下場,鋃鐺入獄,追悔莫及……(央廣網(wǎng)特約評論員 夏微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