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1日消息(記者高藝寧 韓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毒品犯罪……從管轄罪名上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主要負責重大刑事犯罪檢察工作!熬S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是新時代重大刑事犯罪檢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副廳長侯亞輝在做客“新時代四大檢察”網絡訪談時表示。
“如何通過履行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始終是擺在檢察機關面前的重要命題。”侯亞輝告訴記者,對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檢察機關重點依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活動,安全生產領域犯罪,妨害安全駕駛犯罪三類犯罪。
記者了解到,依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活動,突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境內制販、網上販賣、境外走私槍支彈藥的犯罪活動,從嚴懲處累犯、主犯和集團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犯罪情節(jié)惡劣、危害嚴重的行為人。
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領域犯罪,尤其是重點領域、重點行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的犯罪,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yè)。
堅決懲治妨害安全駕駛犯罪,切實貫徹《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并配合出臺相關指導性案例,維護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悲劇重演。同時,加強與公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階段的協(xié)作配合,確保懲治妨害安全駕駛犯罪效果。
針對一些危害社會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件,侯亞輝指出,檢察機關首先要牢固樹立整體辦案觀,強化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個案指導和跟蹤督辦,嚴格落實重大敏感復雜案件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如檢察機關敏感案件互相通報機制,重大敏感案件層報機制等。
同時,要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對于部分重特大敏感案件,可依法采取掛牌督辦、指定異地管轄、現(xiàn)場督導等措施確保案件質量、辦案效果。案件發(fā)生后,檢察機關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第一時間了解案件基本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工作。
對于輿論高度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侯亞輝強調,要嚴格、審慎處置,采取適當時機、方式、途徑開展以案釋法,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向社會公眾做好相關司法工作的解釋、說明工作,有條件的地區(qū)還可以開展典型案例說法,爭取社會公眾對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的理解與認同。
共和國聲音日歷|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