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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西省內公民可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
2013-09-29 18:18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
央廣網南昌9月29日消息(記者范存寶)為進一步便利流動人口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江西省公安廳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推出省內居民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便民利民措施。
凡屬江西省常住戶籍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在省內就近(居住地、就學地、就業(yè)地)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1、在居住地生活一年(含)以上;2、戶籍地人員的非戶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3、非戶籍地就業(yè)、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4、60周歲(含)以上老人;5、換發(fā)、補發(fā)因私出入境證件。上述各項人員若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則只可在戶籍地或工作地申請。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省內居民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除需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符合第一種情況人員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居住一年(含)以上的《江西省居住證》;符合第二和第三種人員還需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如其戶口簿不能證明親屬關系,則需提交《結婚證》或《出生證》等其它證明材料;符合第三種就業(yè)人員還需提交工作單位證明和社會保險部門出具在就業(yè)地連續(xù)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由我省高等院校查驗的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和出具的在學證明;符合第四、第五種人員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江西省居住證》。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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