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銀川1月3日消息(記者廉軍)記者今天從寧夏教育廳獲悉,寧夏日前制定出臺了三項分別針對中小學、幼兒園和整個教師隊伍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和師德師風建設報告通報制度,對違反師德行為進行細化,加大了懲處力度。這些新政都突顯了對師德要求的嚴肅性,將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
依據三項新政策,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和民辦學校和地方教研室、教科所、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將公辦、民辦幼兒園和鄉(xiāng)村教學點教師都囊括在列。其中兩個實施細則共七章三十條內容,劃定臨危擅離職守,歧視、侮辱、猥褻學生等十項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紅線”,并明確對應處理種類。
明確規(guī)定教師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行為,最低處理為警告處分、最高至開除處分。明確規(guī)定了中小學教師猥褻、性騷擾、或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的,教師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對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享受不當利益,推銷或變相推銷書刊、材料、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學術不端行為的,幼兒園教師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或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等活動,或泄露幼兒與家長信息的,視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撤銷教師資格、直接開除等處分,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為保障兩條細則嚴格貫徹落實,同時制定出臺師德師風建設報告通報制度,要求各地各校根據管理權限,每季度向自治區(qū)教育廳報告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師德失范行為查處重大情況;建立違反師德師風舉報平臺,暢通投訴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