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貴陽1月8日消息(記者孟海)1月8日,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加強貴州省重點人員管控措施的通知。通知所指重點人員包括境外來(返)貴州人員和非法偷渡人員、中高風險地區(qū)來(返)貴州人員、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通知提出明確管控要求,以上重點人員均按照“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當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的原則進行嚴格管理。在省外首站入境的人員,如在首站地集中隔離不滿14天的,入黔后需補足14天集中隔離,并嚴格落實14天居家隔離和5次核酸檢測。在黔無固定居住地的,應在同一隔離點嚴格落實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期間,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需在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街道)指定隔離場所進行隔離醫(yī)學觀察。
重點人員在管控期間一律實施閉環(huán)管理。重點人員集中隔離滿14天且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集中隔離點及時聯(lián)系重點人員在黔居住地政府安排專車將其轉運到居家隔離場所,并辦理交接手續(xù)。重點人員轉運實行全程封閉管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當重點人員到達居家隔離場所后,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織社會防控部門、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及社區(qū)(村、居)做好居家隔離各項工作。
首站地和重點人員居住地政府要成立重點人員管控工作專班,專班人員由屬地政府和社會防控部門、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等人員組成,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重點人員交接轉運及管控措施的落實,堅決做到重點人員管控全過程的無死角、全閉環(huán)。
重點人員以外的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州)來(返)黔人員管控措施包括:重點人員以外的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州)人員來(返)黔后,需在黔作一次核酸檢測,持返黔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有序流動;重點人員以外的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州)來(返)黔人員需主動到居住地所在社區(qū)(村、居)進行登記備案;社區(qū)(村、居)負責對本轄區(qū)重點人員以外的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州)來(返)黔人員進行排查、登記、追蹤和管理,督促其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監(jiān)測,并建立臺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