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2”購物剛結束,消費者如果接到一些自稱是“客服”的電話或者網絡聊天信息,該如何分辨真假?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根據大數據分析,截至11月底,電信網絡詐騙方式中,發(fā)案數、案值綜合排名前6名的分別是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兼職及刷信譽、網絡購物、假冒熟人及領導、貸款及理財。其中“冒充客服”類電信網絡詐騙的發(fā)案占比超過20%。
12月1日晚20時20分許,被害人唐女士報警稱:其在拼多多平臺上購物收到了兩個包裹,發(fā)現其中一個包裹受損,故其與平臺和物流反映過受損情況。當天19時30分許,唐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保險公司客服,欲咨詢包裹受損事宜,并告知其可以直接理賠。
在唐女士添加了對方的支付寶和微信后,該“客服”又提供了一個二維碼。唐女士掃碼后填寫了支付寶賬號和密碼,登錄后在系統(tǒng)頁面填寫了本人的工商銀行卡卡號、身份證號、手機號,當提交時頁面顯示無法提交。
對此,“客服”解釋為系統(tǒng)錯誤,需要唐女士在支付寶上走網商貸的程序方能完成退款,唐女士點進該程序后系統(tǒng)顯示可貸款10500元。按步驟申請該貸款后,唐女士隨即收到十一條手機銀行扣款短信,每條扣款500元,卡內一共被扣除5500元,唐女士這才發(fā)現被騙,馬上報警。
事實上,這是 “冒充客服”類電信網絡詐騙的一種常見手法。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的分析,“冒充客服”類詐騙主要有三種形式:冒充快遞公司客服,保險公司理賠客服;冒充電商平臺客服,商家客服;冒充金融監(jiān)管機構、銀行、網絡借貸公司、訂餐平臺、車輛保險公司客服。
“冒充客服”類詐騙有五類特點:
1.犯罪嫌疑人使用陌生手機號碼、固定電話、聊天軟件聯系被害人。
2.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離開原交易平臺或商家操作,與被害人互加QQ、微信、支付寶等社交軟件、發(fā)送釣魚網站鏈接、二維碼等方式進行退、賠款。
3.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照片、銀行卡卡號、銀行卡密碼、銀行短信驗證碼等重要信息。
4.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使用網絡APP借貸軟件貸款到支付寶余額后再提現至自己銀行卡后進行退、賠款。
5.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在短時間內按照指導操作,若耽誤時間就無法獲得退、賠款。
警方提醒:快遞、物流、電商交易平臺、銀行等部門如果出現問題,均不會要求被害人離開平臺通過具有轉款功能的社交軟件進行退、賠款。
此外,絕大多數退、賠款都是從被害人支付的賬戶中原路返回,無需被害人在其他社交軟件中操作,更不會要求被害人通過掃碼、點擊鏈接、提供銀行卡卡號、銀行卡密碼、短信驗證碼等方式進行退、賠款。常規(guī)的退、賠款會有一個時間審核階段,不會要求被害人在短時間內按照指導操作。(澎湃新聞記者 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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