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wǎng)3月7日訊(記者 杜典)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女性在職場上的壓力將變得更大。女性在求職路上會遇到哪些“攔路虎”?哪些原因導致用人單位對女性另眼相待?在保障女性就業(yè)公平方面還有哪些路要走?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和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
嚴格界定不適合女性的工作
“在當今社會,女性在就業(yè)時受到有形無形的歧視已經成為一個很普遍的問題,女性權益也經常會受到侵犯。”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說,只在嘴上呼吁男女就業(yè)平等是不行的,就業(yè)平等保障問題還需要上升到法律層面。
對此,王忠武建議國家出臺一部保障男女就業(yè)平等的法律,對不適合女性的工作進行嚴格界定。
“企業(yè)在招聘時要明確哪些崗位是不適合女性的,一旦把人招進去了,就要做到一視同仁! 王忠武說,當女性權益在就業(yè)時受到侵犯,法律就可以作為女性維權的依據(jù),敦促企業(yè)改正錯誤,接受懲罰。
女性就業(yè)常遇四類侵權問題
“在女性求職侵權事件頻發(fā)的當下,不少女性的法律意識還很淡薄,”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說,“同工不同酬”、“合同期內禁止生育”、“懷孕后解除合同”、“孕期從事重體力、高寒高熱工作”等情況,是女性在職場遇到最多的幾類侵權事件。
王新亮說,女性要增強權益意識,勇于對歧視、侵權行為說不。一旦與用人單位發(fā)生沖突,要注意搜集遭受就業(yè)性別歧視的證據(jù),到勞動保障機構等單位對傭人單位進行投訴,并依法要求賠償。
完善生育成本分攤機制
“生育是女性的權利,每一個在職女性都可以依法生育,但生育也帶來相應的就業(yè)風險和經濟風險!蓖踔椅湔f,因為孩子以后是要服務社會的,所以女性的生育成本需要全社會共同分攤。
王忠武告訴記者,現(xiàn)在孩子的生育、撫養(yǎng)成本都很高,目前國家只放開“二孩政策”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建立生育補償機制,在全社會形成“收益共享,成本分攤”的共識。
在王忠武看來,政府應該幫助企業(yè)分擔因職工生育造成的經濟損失,出臺相關稅收減免或其他支持性措施,不要讓那些錄用孕婦、多招女性的用人單位吃虧,不能讓用人單位獨自承擔生育成本。如此,單位才會心平氣和,才會真正公平公正地對待所有的求職者。
兩會民聲:房價物價,你慢點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