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P2P又出事 民間財富提現(xiàn)困難
2015-04-14 09:00:00 來源:光明網
廣州又一家P2P平臺———民間財富出現(xiàn)提現(xiàn)困難。
有投資人對南都記者表示,已經向警方報案。據投資人爆料,從工商資料登記看,民間財富的股權幾經轉讓,但創(chuàng)始人與此前廣州首個被經偵立案的平臺中大財富具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據悉,作為廣州P 2P第一雷的中大財富在警方立案后已經進入調查階段。據中大投資人向南都記者提供的與警方的溝通情況上基本確認,中大財富的項目除了前兩個月的部分項目外,其他項目基本上為自融。
自去年12月底出現(xiàn)提現(xiàn)困難后,中大財富投資人于今年1月份向警方報案,并獲得立案。“對于投資人而言,目前最關心的是老甘到底還有多少資產可以還債!币晃煌顿Y額超過100萬元的投資人昨日對南都記者表示,平臺負責人甘雨兵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但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而對于其對一些商鋪的權益,目前一直難以認定,投資人很難追償。
標的收益率超過20%
廣州又一家平臺爆雷了。昨日,有投資人向南都記者爆料位于廣州市珠江新城CBD中心華強路9號保利克洛維的P2P平臺民間財富出現(xiàn)了提現(xiàn)困難。一位昨日已經前往警方處進行報案、筆錄的投資人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平臺已經出現(xiàn)提現(xiàn)困難,平臺的法人代表劉衛(wèi)平目前已經失聯(lián),而位于珠江新城的辦公室已經被搬空。
從官網看,民間財富為廣州全方衛(wèi)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網絡理財平臺。廣州全方衛(wèi)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方衛(wèi)”)成立于2014年初,注冊資本2000萬。而該平臺最后一次公布發(fā)表公告為3月30日。分別為某勞務公司短期借款以及某材料貿易公司短期借款各10萬元,期限分別為3個月和1個月。
從官網看,民間財富平臺上的項目期限多為1個月或3個月的短標,年化收益率均為18%,值得注意的是,此外,均針對不同的項目進行補貼,其中補貼多為5~6%,部分項目的補貼甚至高到8 %。這樣一來,大多數(shù)項目的項目收益均超過20%。
南都記者留意到,該平臺在出事前的3月份曾舉行優(yōu)惠活動,對于超過5萬元的圖標資金進行約標獎勵。
據昨日民間財富官網顯示,目前民間財富的注冊會員534人,但待收總額昨日下午一直處于修改狀況,如當天中午南都記者登錄時看到還是98萬元,但昨日下午截稿前已經變?yōu)?8萬元。有投資人告訴南都記者該數(shù)字昨日為180多萬,并一度超過200萬元。
與廣州“第一雷”中大財富有關聯(lián)?
“很早之前我們就懷疑,民間財富和中大財富是關聯(lián)平臺,并將情況反映給了警方!弊蛉丈衔纾兄写筘敻煌顿Y人對南都記者指出了該平臺與去年底已經出事的中大財富之間的關聯(lián)關系。
據悉,中大財富被看做是廣州P2P平臺第一雷,同時是廣州地區(qū)首個被經偵立案的P2P平臺。根據投資人向南都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警方確認中大財富涉及的借款合同,只有前兩個月是真的,其他的合同幾乎均為平臺負責人甘某設置的虛假標。初步統(tǒng)計投資人本金4000多萬元。
據投資人向南都記者提供的材料,并表示,盡管目前民間財富上的高管信息已經被撤銷,但從過往該平臺給投資人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到其與中大財富的各類關聯(lián)關系。
南都記者從廣州商事登記平臺查閱的信息顯示,民間財富的母公司全方衛(wèi)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目前股東為許柱生以及廣東明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其中法人代表為許柱生。但該公司此前經過幾輪轉讓。公司設立之初的法人代表為謝可慧,股東為廣東明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廣東明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為郭超峰、唐艷以及謝可慧。
據投資人向南都記者提供的材料顯示,謝可慧此前曾為中大平臺早期的運營兼大客戶經理,后曾為民間財富法人、運營總監(jiān),明天控股執(zhí)行董事;而中大財富原首席金融顧問劉益平為明天控股投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而郭超峰為中大財富法律顧問,現(xiàn)為民間財富法律顧問,也是明天投資的股東之一。投資人所給的材料顯示,郭超峰與謝可慧為夫妻關系。
不過,對于投資人提供的材料,郭超峰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進行否認。對于其法律顧問身份,其表示,由于民間財富沒有提供法律費用,其已經不是該平臺的法律顧問,而謝可慧為其前妻。其是被中大財富辭退后方設立該公司。郭超峰表示,目前廣東明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僅代持民間財富1%的股權,其他的股權已經轉讓劉衛(wèi)平,平臺與廣東明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沒有關系。
中大財富投資人仍在苦等警方調查
中大財富投資人向南都記者表示,中大財富出事后,投資人曾將調查到的情況告訴警方。而從投資人向南都記者提供的情況及與警方的溝通材料看,警方相關辦案人員對劉益平、謝可慧等人進行過詢問,做過筆錄,同時亦去過民間財富,但均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
對此,一位熟悉互聯(lián)網金融的律師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類似的P2P跑路事件中,各地經偵在破案過程中所面臨的情況不同,對于破案所需要的時間也有所不同。不過她表示,建議在目前對于互聯(lián)網金融監(jiān)管法律尚未完全明晰的情況下,可由地方金融辦牽頭進行協(xié)調。
編輯:王蕊
關鍵詞:P2P;財富;提現(xiàn);投資人;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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