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韓雯 通訊員盧宏艷 張松岳)今年天津市20項民心工程其中一項明確,要積極救助困難群眾。昨日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為了落實這一惠民舉措,今年市級財政安排資金20.1億元,繼續(xù)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本月起,21.4萬名困難群眾的救助金將上漲。
從4月1日起,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860元調整為920元。
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準。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860元至129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920元至1380元。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258元調整為276元。
提高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城市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由每人每月1720元調整為178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yǎng)(農村五保供養(yǎng))的集中供養(yǎng)標準由每人每月1720元調整為1780元,分散供養(yǎng)標準由每人每月1290元調整為1380元。
調整價格補貼聯動范圍。城鄉(xiāng)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290元調整為1380元。
提高農村困難群眾年終一次性補貼標準。農村困難群眾年終一次性補貼標準由每人500元調整為每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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