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杭州濱江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到杭州中院,開車20分鐘,地鐵半小時,交通如此便達,也需巡回審判?1個多月前成立的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濱江)巡回審判庭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出,構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積極參與社會治理。而作為重要抓手之一,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派出的巡回法庭、巡回審判庭、巡回審判點等,在縣域治理中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巡回審判制度自建立之初,主要就是為了方便偏遠地區(qū)老百姓進行訴訟。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fā)展,其內涵和作用也在不斷延伸和擴展!笔「咴夯鶎庸ぷ魈幪庨L吳道富介紹,據不完全統(tǒng)計,浙江現有基層巡回法庭近千家,多為環(huán)境資源、旅游等特色巡回法庭,“就像濱江區(qū)申設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庭時提出的理由——進一步優(yōu)化現有知識產權保護格局,助力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一樣,背后所體現的,是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變化!

  基層司法需求有什么變化?巡回審判延伸了哪些功能?特色巡回法庭在基層治理中發(fā)揮了什么作用……近日,記者奔赴浙江各地法院探訪。

  功能區(qū)設法庭 司法保護助推發(fā)展

  蒼南縣岱嶺鄉(xiāng)福掌村村民馬。ɑ┲两袢杂浀,去年底蒼南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車開進村里,審理他酒后駕駛摩托車造成交通事故一案時的情景。

  聽到被判處拘役1個月15天,緩刑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3000元時,他心里五味陳雜,有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后悔,有受到法律處罰后的情緒低落,還有對法院充分考慮其身體狀況的感動:福掌村距離縣城來回要一個半小時車程,而他身患重病,不宜長途跋涉,所以蒼南法院將庭審現場搬到了他家門口,既體現了司法的威嚴,又兼顧了被告人的特殊困難。

  受案件數量、人口規(guī)模等影響,浙江的人民法庭數量已10多年保持在240家左右,去年以來新增了73家,存在設置偏少、服務半徑過大等問題。因此,很長一段時間里,針對高山、島嶼等交通不便,當事人年老體弱、身患疾病、行動不便等實際情況,基層巡回法庭等大多設置在鄉(xiāng)村和偏遠社區(qū)。

  吳道富對近期新增基層巡回法庭、巡回審判庭分析后發(fā)現,“越來越多的特色小鎮(zhèn)、景區(qū)、市場等功能區(qū),日益重視法庭的作用,比較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杭州未來科技城和濱江區(qū)各設立了一個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庭!

  在浙江杭州未來科技城(海創(chuàng)園)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徐進看來,這是一種“剛需”。2017年5月底,浙江首個集“專利、版權、商標、商業(yè)秘密”四位一體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平臺在未來科技城正式設立,“主要是基于讓國內外高精尖技術企業(yè)有信心來這里落地生根;已經孵化了一定時間的企業(yè)有信心把自己的知識產權在這里產業(yè)化;為受到知識產權損害的企業(yè)或個人提供大保護、快保護等三方面的需求!毙爝M坦言,一開始平臺推進的重點放在規(guī)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服務等方面,而在司法保護上,主要還是與法院、檢察院等建立聯動機制。

  但一次招商引資的經歷觸發(fā)了他。當時,徐進負責接待幾名有意向帶著項目入駐園區(qū)的外國客商,經過精心準備,他給遠道而來的客人詳細介紹了園區(qū)的發(fā)展定位、招引人才政策、知識產權服務舉措等,可對方的第一個問題是,司法保護知識產權如何體現?“當時還真有點措手不及,法院、檢察院,哪個城市沒有?就算我們已經建立了良好通暢的聯動機制,但對于客商來講,也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币庾R到這已是一個共性問題的徐進,當天下午就召開商討會,申請設立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庭也被提上了日程。

  這個于2018年11月成立的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未來科技城)巡回審判庭,還帶來了意外驚喜:不僅能為企業(yè)訴訟提供方便,還對技術仿冒、惡意攀附商譽、隨意使用熱門作品“蹭熱度”等行為起到了威懾作用。

  結合區(qū)域特色 專事解決一類糾紛

  日前,松陽法院茶鄉(xiāng)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茶葉交易款的民間借貸案件,吸引了大批茶農前來旁聽:從2016年開始,何某分幾十筆借給徐某數十萬元,因為是合作多年的茶葉生意伙伴,所以一直也沒讓對方打欠條。后兩人對茶葉交易金額及利息計算方式產生矛盾,協商不成,何某一紙訴狀將徐某告上了法庭。最終法庭根據雙方的陳述和答辯,以及聊天記錄、轉賬流水等舉證材料和庭審質證情況,依法認定兩人借貸關系成立,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去年3月設立的浙江首家專事解決涉茶糾紛的巡回法庭,選址新興鎮(zhèn)安青茶市場,針對性非常明顯:在茶農、茶商、茶企家門口,第一時間化解他們之間因茶葉生產、加工、買賣等產生的矛盾糾紛。

  “可以說是應運而生!痹撗不胤ㄍヘ撠熑藚莻テ浇榻B,松陽共有12萬余畝茶園,40%的人口從事茶產業(yè),50%的農民收入和60%的農業(yè)產值均來自茶產業(yè),在這種背景下,涉茶糾紛數量可想而知。據統(tǒng)計,2018年松陽法院受理這類糾紛就有百余起!岸遥驗榇蠖嗍羌彝ナ阶鞣,所以茶農的維權意識比較弱,遇到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小摩擦積累多了,就可能轉化為難以調和的大矛盾,我們要做的就是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

  在浙江,與綜合性巡回法庭相比,像松陽一樣設立特色巡回法庭,逐漸成為當地政府和法院的首選。為了有效化解環(huán)境資源方面的糾紛和爭議,安吉法院在龍山林場成立環(huán)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為了對違法建筑類、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類、占綠毀綠等涉及城市管理部門的行政訴訟和行政非訴訟案件進行聽證和裁決,舟山定海法院在區(qū)城市管理局掛牌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為了讓旅游糾紛化解于發(fā)生地、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杭州中院在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設立了旅游巡回法庭……

  杭州知識產權法庭庭長李奕欣喜于這樣的轉變,“我們現在已經在金華義烏、嘉興南湖、湖州安吉等專利數量較多、知識產權保護需求旺盛的區(qū)域,設立了9家巡回審判庭,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讓社會公眾直觀感受司法裁判的指引,提升尊重、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2019年10月在桐廬縣設立的巡回審判庭是杭州知識產權法庭的第5家“分店”。早在2014年,杭州中院就在該縣成立了分水巡回審判庭。作為中國制筆之鄉(xiāng),分水鎮(zhèn)不少企業(yè)早年因為缺乏專利意識吃過很多虧:由于制筆圖紙、壓膜技術直觀易懂,獲得專利的筆往往一經出售,就會被周邊小企業(yè)抄襲仿制。

  “當時因此而起的糾紛真的是數不勝數,就算擁有專利的企業(yè)最終勝出,仿冒企業(yè)還是經常會賠付完畢后再次侵權!崩钷日J為,對于鄉(xiāng)里鄉(xiāng)親們來說,比起在杭州開庭,巡回審判庭就地審理鎮(zhèn)里發(fā)生的侵權案件,在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當事人“家門口”開庭,更具威懾力,再加上庭內庭外合法合情合理的引導,漸漸地,同類案件越來越少,“現在,想去桐廬巡回審判庭開一次相關的庭審都難!彼嫘χ杏行╅_心地說。

  精挑細選案件 審判一案教育一片

  14年前,電影《馬背上的法庭》上映。法官老馮、書記員馮阿姨和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阿洛行走在云南大山深處村寨之間,走到哪兒,法庭就開到哪兒。看完整部影片會發(fā)現,與其說是去斷官司,不如說是去調解鄰里之間雞毛蒜皮的瑣事。

  這也是如今巡回審判的常態(tài)。定海法院在轄區(qū)范圍內設有30個巡回審判點,既有在海島上的,也有在行業(yè)協會里的,大部分案件都是通過調解使糾紛得到化解。

  但也有不一樣之處。電影故事里的“調解”,反映的是那個年代因為邊陲地區(qū)人們法治意識薄弱,基層法官在舊治和法理之間艱難平衡的一種選擇,而現在則是基于“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斑@是實現案結事了、訴源治理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比如我們推出的審判資源和工作重心‘雙下沉’工程、‘法官+村官’調解模式等,都有效將大量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再加上線上訴訟日益便捷、移動微法院小程序被廣泛使用等原因,在巡回審判點公開審理的案件數量較為有限!倍ê7ㄔ合嚓P負責人說。

  如今在浙江各個基層巡回法庭,能入選公開審判的案件,往往都帶有“審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日前,青田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走進該縣吳坑鄉(xiāng)東溪村審判了一起案件——村民章某在村里的“楓樹頭”山場田中,因燃燒秸稈灰作肥料引發(fā)了森林火災,經鑒定,燒毀有用林地面積42.894畝,林木損失價值為12143.6元。

  選擇這個案件,青田法院精心考慮過!半m然浙江對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已明令禁止多年,但仍有很多農民抱著僥幸心理,看著別人燒了沒啥事,自己也就跟著做了。以此案說法,具有較好的警示作用。”青田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余紹波認為,更為重要的,是根據案發(fā)后當事人與東溪村達成的森林防火巡查協議,判決現場將發(fā)出一份生態(tài)修復巡查令:章某將在村里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巡查3年。

  當天,根據章某的犯罪事實及案發(fā)后的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3個月!懊看窝不貙徟芯褪且惶谩麄髡n’、一架‘播種機’,宣傳的是國家的法治建設,播下的是依法治國的理念種子!庇嘟B波認為,通過向群眾展示嚴明的法律紀律、規(guī)范的庭審流程、通俗的辨法析理,可以進一步提升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水平。

  從“方便”到“優(yōu)化”,從鄉(xiāng)村到城市,基層巡回法庭在傳承創(chuàng)新中煥發(fā)出新的生機。無論怎么變,最終目標只有一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巡回審判的歷史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1932年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裁判部暫行組織及裁判條例》,其中就要求到案件發(fā)生的地方審理有重大教育意義的案件,允許廣大人民群眾觀看旁聽。

  抗日戰(zhàn)爭時期,各根據地都先后發(fā)布文件,包括《晉察冀戰(zhàn)區(qū)巡回審判辦法》《晉西北巡回審判辦法》等,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了巡回審判制度。其中陜甘寧邊區(qū)“馬錫五審判方式”,以“深入當地調查研究、樹立群眾路線、兼顧民情”的特點,廣受好評。

  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實施的《人民法庭組織通則》、1951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等,都繼承和發(fā)展了巡回審判制度。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和199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次從法律上確認了基層巡回法庭及巡回審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分別于2005年、2010年發(fā)布了《關于全面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決定》《關于大力推廣巡回審判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的意見》,標志著巡回審判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推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巡回審判效應,切實增強巡回審判針對性,依托巡回審判開展延伸服務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中,也特別提到“堅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審判制度,不斷提高巡回審判的效果和水平”。(綜合人民網、人民法院報) (記者 萬笑影 林上軍 縣委報道組 孫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