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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總理強調保護農民合法財產權 專家:不動搖農民土地權
2011-12-28 09:45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
導讀: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任何人無權剝奪農民合法財產權利,要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12月28日9點,經濟之聲聚焦:在當前背景和形勢下,溫總理強調保護農民合法財產權意義何在?農民合法財產權應該如何保護?最大的困難是什么?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需要怎樣的制度保障?
中廣網北京12月28日消息 據(jù)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7日起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在講話中系統(tǒng)回顧總結了黨的十六大以來農業(yè)農村發(fā)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但他同時強調,目前我國最大的發(fā)展差距仍然是城鄉(xiāng)差距,最大的結構性問題仍然是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在推動城鎮(zhèn)化進程方面,溫家寶特別強調,任何人無權剝奪農民合法財產權利,不能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降低城鎮(zhèn)化的成本。
溫家寶強調,耕地保護和水資源管理是關系現(xiàn)代農業(yè)建設的關鍵。
溫家寶:必須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jié)約用地制度,絕不能有絲毫放松。在這個事關民族生存發(fā)展、子孫后代長遠生計的問題上,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
溫家寶說,城鎮(zhèn)化不可能取代新農村建設,城鎮(zhèn)與農村在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功能性差別不可能也不應該被消除。
溫家寶:不能把城鎮(zhèn)的居民小區(qū)照搬到農村去,讓農民都去住公寓樓,農村建設還是應該保持農村的特點,所以還要有利于農民的生產生活,保持田園風光和生態(tài)環(huán)境。
溫家寶強調,要把促進人口城鎮(zhèn)化作為重要任務,合理引導人口的流向,充分考慮農村轉移人口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
溫家寶: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農民的基本保障。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為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zhèn),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們的合法財產權利。
溫家寶特別強調,當前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設計整地制度改革方案、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妥善解決好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問題。
編輯:楊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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