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質期內面包發(fā)霉 哈密一顧客獲十倍賠償
2015-01-23 12:31:00 來源:哈密日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天山網訊(記者尤坤報道)近日,家住哈密市麗園小區(qū)的尚女士打來哈密日報熱線,她氣憤地說:“我昨天晚上買的面包,今天中午吃的時候就發(fā)現(xiàn)上面就有霉點了,包裝上的日期是在保質期內的,難道在保質期內的東西也不能讓人放心了嗎?”
據尚女士介紹,當天早上,尚女士拿出前一天晚上買好的夾心面包,里面一盒4塊,吃了3塊感到飽了以后,尚女士準備將剩下的一塊喂流浪狗。因怕面包塊太大,尚女士將面包掰開,隨即看到里面的夾心上有一塊霉點,想起剛剛吃掉的3塊面包,尚女士心里始終不是滋味,于是撥打了12315投訴熱線,得知可以向店家要求十倍賠償。
隨后,記者隨同尚女士一起來到該面包店了解情況!拔易蛱熨I的面包你看看,上面都有霉點了,這要是人吃壞了肚子什么的怎么辦?”面對尚女士的詢問,店家顯得局促不安,但態(tài)度比較誠懇,解釋說:“可能是剛剛做好就包裝了,因為太熱了,捂住了,要不我給你換一個或者退錢吧,或者你想讓我們怎么賠償?”尚女士提出要求以銷售金額的十倍賠償,店家支付了賠償金。
面對記者“是否更換了包裝或者更改了生產日期”等問題,店家一概否認,只稱是非故意操作,但百般詢問下,店家承認除了生日蛋糕外,其他食品并不是店內現(xiàn)做,而是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
記者隨后從哈密市工商局食品科了解到,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編校/孫慧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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